张丽善喊话中央统一绿能执行标准 能源署副署长衔命南下沟通

▲云林县政府今日会同经济部能源署吴志伟副署长、云林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一起为云林县再生能源推动暨打击绿能犯罪来讨论交流相关意见。(图/记者蔡佩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政府今(16)日办理再生能源业务推动暨打击绿能犯罪座谈会,会同经济部能源署副署长吴志伟、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讨论交流相关意见,并提出三重点诉求。副署长吴志伟表示,今日是衔命到地方了解需求,后续会建立沟通平台协助。

政府近年致力于推动再生能源,云林县为全台太阳光电发电量前三名,惟地面型太阳能发电厂大量设置于农牧用地,对在地居民、环境生态及农业发展常有影响,以致申请案常有陈抗情形,亦产生后续犯罪问题。县府提出三点诉求为1、地方说明会应订定完善之规定及程序,2、建议详订县市政府审查项目及作业原则,3、应重新考量及评估再生能源设施距离。

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民意座谈会开了以后民众开始反弹、反抗,但回过头来地方政府已经窒碍难行,因为同意函已经发了,中央的筹设许可也发了,这种情况下民无法挑战公权力,公权力亦无法站在民意立场,而产生相当大的矛盾。所以我们希望中央跟地方是一致的,推动再生能源推动之下,每一个机关都不能卸责。

▲县长张丽善表示,她并非与中央杠上,是要中央建立统一规范,让公务员好办事,避免任何不法。(图/记者蔡佩旻摄)

张丽善说,我整个能源政策是不是要从长计议重新的规划及思考,云林县的定位如果在粮食安全或者是在配合能源政策,那当然我们的主张就是三不三要,「不影响农业发展、不影响观光产业跟环境发展、不违反国土计划法相关规范;要产业发展、要就业机会、要民意支持」。甚至一地两用地尽其利、无论农渔电共生或屋顶种电都不反对。

避免有犯罪空间,如何打击绿能犯罪,是我们要重申,不要有任何不法行为也要让公务人员好办事,依法行政,有人说,怎么这么顺利?质疑是否图利,如果有问题,提出来要求修正,却被说在刁难。中央应透过能源署勇敢地实现同一套标准,而不是每县市标准都不一,让我们协助能源政策的推广。

能源署在座谈会中指出,已经跟法务部成立打击绿能犯罪联系平台,并掌握云林县大型太阳光电案场目前尚未并网计67案928.68MW,地方电筹14件308.6MW、土地容许7件103.4MW,需请云林县协助加速审查。吴志伟表示,今日衔命到云林与县府沟通哪些事情需要中央来协调,后续会成立平台协助地方处理。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表示,只要有不法,我们就一定会强力打击。 可从云林地检署历年来侦办的案件可以看得出来「打击是无上限」, 只要发现有不法的状况,就会加以侦办确保国家的绿能政策。

▲云林县政府今日会同经济部能源署吴志伟副署长、云林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朱启仁,一起为云林县再生能源推动暨打击绿能犯罪来讨论交流相关意见。(图/记者蔡佩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