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法工委无干预 香港高院裁决之意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东网)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20日表示,大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声明,只是一个「警告」,没有干预香港高院裁决之意,亦无意下一步行动。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也提醒,如果法工委在法院未完成所有司法程序前便释法,等同教法院审案,日后没有人会再相信香港法院。

谭惠珠2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只要在高度自治范围内,香港法院能界定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但没有权力宣布该条例属无效,又指出若条例涉及中央及地方关系,常委会才拥有判断法例符合《基本法》与否的权力,强调「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

谭惠珠认为,法工委及港澳办昨发的声明只是「警告」,但不等同施压,没有干预法庭裁决,法庭可以不理会继续独立裁判,中央亦无意作下一步行动,声明只提醒不要重蹈1999年的吴嘉玲案,辩论有关香港法院有无「违宪审查权」的覆辙。

谭惠珠续指,1999年「吴嘉玲案」终院裁定该法例无效后,曾争议本港法院能否在司法解释权内,界定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最后得出结论给予法庭「解释权」,强调条例须在高度自治范围内,但「没有权力裁决法例无效」。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表示,不认同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指香港法院只有法律的「解释权」,但没有违宪审查权的讲法。他指根据《基本法》,当法院认为条例与《基本法》有冲突,已经自动代表条例无效。

陈文敏续指,现时不少日常刑事案件,都会出现条例是否符《基本法》的争议,如果人大法工委认为香港法院不能解释条例,影响将会十分深远。陈文敏质疑是否要把人大变成特别法庭处理所有相关案件。他认为,如果人大再次在法院未完成所有司法程序前便释法是十分危险,等同教法院审案,日后没有人会再相信香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