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挖眼案 侯友宜沉痛提醒当政者严肃正视一件事

新北市长侯友宜。(图/新北市政府提供)

屏东日前发生徒手挖眼伤人案,新北市长侯友宜今表示,自己内心非常沉痛,在此先祝福潘小姐早日康复,也请中央重视问题背后所带来的警讯,自己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条已经不合时宜,且影响社会层面深广,应该尽速修法,问题不解决,我们无法想像的残酷悲伤,还会有下一次。

侯友宜今(5日)在脸书指出,精神病患犯罪,最需要的就是给予适当的强制管束及治疗,只有完整监护并稳住病情,才是对患者自身及一般民众最佳的保障。而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就是让他们在具有高度戒护、专业医疗的专责医院里接受治疗,绝非以「法无明文」乙词,推卸保障民众的责任。

也因如此,侯友宜称,自己不断呼吁中央要尽速设置专责的司法精神医院,让司法及戒护体系进驻精神医疗处所,让保全工作与专业医疗完整结合,监护处分的目的才能被实践,才是长治久安之计。可惜这议题一谈再谈,却始终没有被具体落实。

侯友宜指出,从警三十年,自己深知精神疾病罪犯处遇在实务运作上的力不从心,「他们是病患,值得我们保护,但也可能在毫无病识感的情况下,伤害其他同样值得我们保护的民众」,手心手背都是肉,绝不该因处遇不力,而让任何一方承受风险。

依目前台湾法规及处理机制,侯友宜强调,精神疾病罪犯一旦宣告执行监护处分,将会转由一般公立医院或精神疗养院收治,此举不仅造成医疗人员沉重的心理压力,病患也无从得到最佳治疗。且依刑法第87条,精神疾病罪犯最长监护期限为五年,五年一到,如果病患尚未完全康复,就回归社区,又怎能不引发地方人心惶惶。这终归是无尽的恶性循环,自己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条已经不合时宜,且影响社会层面深广,应该尽速修法。

侯友宜称,当刑警或当市长都一样,自己一直在学习感同身受,立场转换,我同样能明白精神疾病患者的无助与煎熬,因这社会上对他们既定印象或错误的污名化,驱使他们选择躲藏、隐匿,害怕面对人群,在没有勇气求助专业医疗的情况下,病况持续加重,最终做出自伤伤人的事,这些悲剧的发生,全体社会都该共同面对。他也请潘小姐不要因此而失去对于社会的信任,「相信我,每一位国人都跟我一样,愿意挺身而出,捍卫您与每一个国民的安全」。

大批网友也在其po文底下留言表示,「来自屏东的总统和市长似乎都还没有提出像侯市长这样建设性解决的政策,庆祝90万ig比较重要」、「难怪国外的朋友,笑台湾意识形态废死,变成犯罪者的乐园,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