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订新法 提升场馆营运弹性

中坜警察局日式宿舍群近年经过活化后,已有游客造访,桃园市文化局订定「桃园市特定文化设施运用办法」,若有相关民间营运不佳或者有特殊原因的文化设施,可交由基金会管理,较有运用弹性。(赖佑维摄)

桃园市文化局所属厅舍、场馆多,若采委外营运,厂商打造气氛与民众期待有落差时,往往受限合约内容无法要求太多。文化局为此订定「桃园市特定文化设施运用办法」,若民间经营不善,或是因故解约,可由基金会管理。

文化局表示,目前所属场馆委外营运有促参、标租和采购劳务委托,第一个虽然最能达到市府的目标,但是准备时间长。至于标租则由业者自负盈亏,采购劳务委托是由市府花钱请人营运管理,通常用在缺乏商机的厅舍。而标租或是采购劳务委托通常是1、2年短约,业者无法保证短期回本,往往不愿投入大笔资金,而最后呈现样貌不符合期待时,业者也会以合约没有这些要求,市府难以介入。

桃园市议员舒翠玲说,桃园有许多历史建筑,且都很有特色,但早年缺乏专业单位管理,相当可惜。她提到,近年来在市府活化下,有些厅舍发展不错,例如有日式风格的坜景町警察宿舍与坜小故事森林,市府可以考虑更上一层楼,例如新竹辛志平校长故居,利用厅舍开餐厅,解决明火问题,也让使用率更高。

该运用办法中,希望让文化设施得到有效运用,将市府捐助财产合计超过其成立基金50%的财团法人纳入作为特定文化设施运用辅助机制。若是委托民间经营管理不善,或是契约期间因故解约的文化设施,提供运用方式与退场机制。

其中中原文创园区与土地公文化馆是首波由桃园市文化基金会管理的文化设施,近期已经举办不少活动,人潮逐渐变多,已有相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