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环保局还「静」于民 修订这2项噪音管制规定

桃市环保局还「静」于民 ,修订吹叶机噪音管制规定。(翻摄画面)

桃园环保局为兼顾民众生活品质与传统习俗,近期针对噪音管制法第8条修订噪音管制公告规定,将原先开放各项节庆活动(如:元旦、农历除夕、中元节…等)全日皆可施放爆竹烟火及使用扩音设施加严管制,禁止于凌晨2时至上午8时施放爆竹烟火及使用扩音设施;此外,因考量一般民众休息时段,吹叶机管制时段由原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延长管制至翌日上午8时。

环保局指出,各项节庆活动包含元旦、农历除夕、春节(农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天公生(农历一月九日)、元宵节、中元节、中秋节及国庆日,这些节庆反映台湾民间的文化背景和习俗,但在办理活动时,常因燃放鞭炮烟火而产生噪音影响到民众的生活安宁。

在本次公告的检讨修正中,将多于日间进行活动之清明节与端午节比照平日进行管制。为尊重传统习俗与保障民众作息,因此在本次公告草案前,环保局特别与消防局、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协商,并走访多间大型宫庙沟通协调,均普遍获得支持。

希望借由大型宫庙带头示范,办理各式民俗节庆与活动时,于施放爆竹烟火、使用扩音设施、敲锣、打鼓等民俗活动时能注意相关管制时段与规定,希望在不影响民俗活动进行的情况下,实现环境安宁的目标。

此外,因使用吹叶机时,马达与风扇的强力运作往往会产生较大噪音,又考量民众目前生活习惯起床时间较晚,如以过往限制使用时段为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恐扰人清梦,故于此次修订噪音管制公告时也一并延长管制时间,从清晨6时延长管制至8时,让市民朋友能维持优质生活品质。

环保局说明,倘民众遇到有妨害生活安宁之噪音污染情形,可随时拨打桃园市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违者将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也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多加留意避免触法,共同为环境安宁尽一份心力,共同打造更优质的静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