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 宠物生命园区 遭疑开幕就违法

位在桃园市、全台唯一合法的宠物生命纪念园区「幸福美地」10月底风光开幕,但因同时承包浪浪清运,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设置许可证,遭议员直批开幕就违法。(蔡依珍摄)

全台首间合法的宠物生命纪念园区「幸福美地」10月底在桃园市风光开幕,但因同时承包浪浪清运,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设置许可证,议员直批开幕就违法。桃市府指出,基于动物保护立场,不管有主或无主,都不该视为一般垃圾废弃物处理,将去函环境部协请函释说明。

市议员杨家俍说,过去爱犬爱猫过世后,只能沦为一般废弃物处理,成为无法可管的灰色产业,今年7月农业部颁布《非都市土地申请变更为宠物生命纪念设施使用兴办事业计划审查作业要点》,为用地解套,桃园市农业局隔月即颁布「桃园市宠物生命纪念业管理办法」,辅导业者合法设立专供宠物使用的焚化设备,号称全台唯一合法的宠物生命纪念园区「幸福美地」10月27日风光开幕。

杨家俍说,所谓的宠物定义,是指有饲主饲养的动物,而「幸福美地」也承包桃园市动保处的动物尸体委外清运工作,代表业者同时焚化宠物与浪浪,但根据环保署在2018年2月的函释,倘若焚化非宠物的动物尸体,需要申请固定污染源设置许可,业者并无许可证,他质疑有违反《废弃物清理法》之虞。

杨家俍批市府动保处是要辅导业者合法,怎么会「才刚合法开幕就违法」,强调既然是专烧宠物的尸体,现状就该符合现有法令,不能另烧非宠物的尸体,要求尽快与环境部讨论放宽焚烧标准,他也呼吁环保局、农业局将宠物与非宠物再重新函释定义清楚,别让一番美意打折。

农业局长陈冠义说,基于动物保护立场,不管是有主或无主,都不该视为一般垃圾废弃物处理,农业部和动保处身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都认为犬、猫不管有无饲主,都应归类为非一般废弃物,而准用宠物园区焚烧,无违法之虞,希冀给予路杀犬猫善终及有尊严的安息。

环保局长陈世伟指出,专属焚烧宠物尸体的焚化炉,不属应申请设置、变更及操作许可的固定污染源,对于「无饲养主的犬、猫等流浪动物或其遗体」的认定,是否属于或非属于「一般废弃物」疑义,将会和农业局共同研议,并去函环境部协请函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