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恶意逼车猖獗! 酒驾、超速频繁警方严惩

桃园分局接获危险驾车检举影像,经翔实审查后,确认违规属实,依据道交条例第43条开罚。(翻摄画面)

最近,桃园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再次引发关注。伪造和变造车牌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治安和交通安全上的隐忧,尤其是酒驾、恶意逼车及超速行为日益频繁。

桃园市警分局的指出,近期有多起民众检举涉及恶意逼车的案例,包括驾驶人利用逼近、突如其来变换车道,甚至在行驶中骤然减速、煞车或暂停等方式,来迫使其他车辆让道。经过审核后,这些驾驶人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处以最高36,000元罚款,并记录3点违规点数,还将被吊扣车牌半年,真正是得不偿失。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1项,危险驾驶行为对交通安全危害性极高,且警察取缔难度大。民众可主动检举此类违规行为,检举时需提供个人资料、违规时间和地点、车辆车牌号码及相关证据,并透过各县市政府警察局官方网站提交检举。

危险驾驶除了面临行政处罚外,还可能触犯《刑法》第185条的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罚金。若因危险驾驶造成死亡或重伤,刑罚将更为严厉。

桃园分局表示,自112年6月30日起,严重超速的标准从超速60公里降低为超速40公里,许多驾驶人在收到罚单后才惊觉除了罚款外,车牌也会被吊扣6个月。由于超速违规均由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定合格的科学仪器拍摄,申诉成功的机率极低。警方再次呼吁,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蛇行、竞速或以骤然减速等危险方式驾驶,一旦被录影拍照检举,警方将依法处罚,违规者将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