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过年期间放烟火要注意 早上8点前、晚间10点后须安静

春节连假将至,民众施放爆竹烟火迎接新年的到来,桃园市消防局大林分队提醒,依照自治条例,春节期间早上8时前,晚上10时后不能施放飞行类、升空类、摔炮类爆竹烟火,提醒民众过年期间施放烟火务必注意。(消防提供)

春节连假将至,民众施放爆竹烟火迎接新年的到来,桃园市消防局大林分队提醒,依照自治条例,春节期间早上8时前,晚上10时后不能施放飞行类、升空类、摔炮类爆竹烟火,提醒民众过年期间施放烟火务必注意。

依据桃园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规范,施放爆竹烟火不得于每日上午8时前、下午10时后施放飞行类、升空类、摔炮类的一般爆竹烟火,也不得于加油站、工业区、机场、医院及学校等地区施放。大林消防分队及大树派出所至辖内阳明运动公园、宫庙及龟山产业园区等处宣导民众及外籍移工注意施放爆竹烟火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春节期间享受年节气氛外,也需注意自身安全。

大树派出所所长张邦宁表示,依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4款「放置、投掷或发射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者」,应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之罚锾;若夜间施放爆竹烟火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将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大林消防分队长黄章玮说明,民众应购买具有认可标示的爆竹烟火,且标示会注明烟火类别。目前共分有火花、旋转、行走、飞行、升空、爆音、烟雾,提醒民众春节期间放烟火也要注意,避免影响他人。并遵从产品使用说明,选择空旷地点施放,且不可同时大量施放,也不可直接朝人、建筑物及易燃物发射;若儿童施放爆竹烟火时,应由父母亲陪同,如遇火灾请拨打119报案专线。施放要注意,安全龙总来,祝福市民朋友平安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