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母女私卖「天堂鸟」标本 保七警网巡查获遭起诉
桃园市一名郭姓女子去年11月在脸书私密标本交流社团,贩售保育类「天堂鸟」标本,被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员警网路巡逻查获后,桃园检方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提起公诉。(保七总队第九大队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桃园市一名郭姓女子去年11月在脸书私密标本交流社团,贩售保育类「天堂鸟」标本,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员警网路巡逻查获后,伪装成买家且确认以4万元成交,面交当天当场查获标本等证物,尽管郭女辩称在国外购入,但仍被警方送办,据悉,桃园检方已侦结,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提起公诉。
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副大队长曾绍威今天受访指出,去年11月同仁在网路巡逻时,发现有网友在脸书私密标本买卖交流社团,欲贩售天堂鸟标本,且照片中里的标本为雄性天堂鸟摆出求偶姿势,尾羽张开相当吸睛。
警方循线追查到贴文者是30岁的郭姓女子后,便乔装成买家与对方透过脸书Messenger私讯,双方最后以4万元成交,并约定在桃园市面交,当郭女面交日带着标本现身,伪装成买家的警方立刻出示证件,当场查获标本等证物,也将连标本所有人64岁吴母一并带回侦办。
郭女事后称,标本是家人多年前在国外旅游时购买,因要搬家已无处摆放才上网贩售变现,不过警方最后仍依违反《野保法》未经许可贩卖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罪嫌送办,案经桃远检方审理后也提起公诉。
保七第九大队指出,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买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制品,可能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