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女「50片卖900元」哄抬口罩网路贩卖 检查扣1万片15万交保
▲口罩供应稳定,网路兜售或哄抬价格将触法。(图/示意图/ET资料照)
桃园一名邱姓女子(54岁)于3月初起,在网路脸书社团贩售口罩,并宣称贩售系医疗用口罩,以每50片900元的价格贩售,检警获报20日于其大溪区住处查扣万余片口罩,讯问后认邱女涉犯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2条之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罪,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必要性,谕知15万交保。
桃园地检署21日指出,随着新冠肺炎病毒扩散至全球,疫情日趋严峻,该署已启动「查缉民生犯罪联系平台」与相关主管机关紧密联系,加强查察有无囤积或哄抬防疫物资等不法行为。
日前该署接获基隆市警察局提报有邱姓女子(54岁),在脸书社团高价贩售口罩之情资,即指派民生专组检察官黄冠中侦办,20日指挥基隆市警察局、桃园大溪警分局,并会同桃园卫生局,持法院核发之搜索票,搜索邱姓女子位在桃园市大溪区住处,当场查扣万余片的口罩。
检方调查,邱姓女子自3月初起在网路脸书社团贩售口罩,并宣称贩售系医疗用口罩,以每50片900元之价格贩售,显已高于目前市价。桃园地检署提醒,目前市场上民生物资充沛,并无匮乏之虞,民众勿须囤积抢购物品。一旦民众对于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之防疫器具、设备、药品、医疗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资,有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而不应市销售者,依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