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本届第3例!选委会公告龟山「文青里长罢免案」成立

▲桃园市龟山区文青里里长谢嘉仁罢免案成立,已是桃园市本届里长第3起罢免案。(图/翻摄谢嘉仁脸书)

文/中央社

桃园市选举委员会今天公告,龟山区文青里发起罢免里长谢嘉仁连署的罢免案成立,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1项规定,罢免案投票应于罢免案宣告成立后20日起至60日内举行。

桃园市选委会公告显示,依据选罢法第81条第1项、第83条第2项规定,里长罢免案成立,应有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10以上的选举人连署,而龟山区文青里第3届里长选举,选举人总数7897人,罢免连署人数应达790人。

由吴姓里民领衔提出的罢免案,连署人数有1205人,依法删除108人,符合规定人数有1097人,已达法定连署人数,依法宣告罢免案成立。

文青里里长谢嘉仁罢免案,提案人当时以里长对里内不熟悉、只服务有投票给他的人等理由发起罢免连署,先前谢嘉仁对于罢免连署曾表示不予置评也不愿受访。

截至目前,桃园市第3届里长已有3起罢免案,中坜区石头里里长王子林3月底遭罢免,是桃园地方自治史上首件里长罢免案,预计6月8日举行里长补选投票;第2案为桃园区长美里里长林秀贞罢免案日前已连署成案,同样将于6月8日举行罢免投票。

第3案则是今天公告成立的龟山区文青里里长谢嘉仁罢免案,依据选罢法规定,应于罢免案宣告成立后20日到60日举行罢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