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SRF厂「败部复活」 黄世杰两点声明开轰!市府回应了

▲黄世杰(左三)接任法务部政务次长后,仍勤走基层。(图/撷取自黄兴隆脸书)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3家SRF厂商进驻桃园科技工业园区,经济部在6日撤销处分后,业者「败部复活」又能进驻。前立委、现任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杰10日发出2点声明指出,市府应正视其遭撤销的行政处分草率与轻忽,莫再坚持错误法律见解,否则将形同「假废止、真放水」,重批市长张善政「打假球」罔顾观音居民权益。

另外,市府、现职民代以民为念,另作适法处分废止入园许可,守护观音居民健康。由于,黄世杰在去年年底2024立委选战,在各界跌破眼镜下,以些微票数寻求连任失利的要因之一,即是台湾立方、可宁卫、立疆3家SRF厂商进驻桃园科技工业园区争议!

选后,黄世杰仍勤走基层,并以其法学专长经赖政府延揽担任法务部政务次长,并因其黄姓宗亲于地方政坛影响力以及其具佳学经历,被喻为绿营下届市长实力人选。现今对于SRF厂商「败部复活」将能进驻桃科,黄世杰看法格外引人关注。

针对经济部撤销桃园市政府废止SRF专案入园许可处分,市府强调,因经济部收回推荐函,三家SRF厂专案入园程序已不完备,市府依程序废止原专案入园同意,依法有据,经济部诉愿结果令人遗憾。对于经济部持续推动3家SRF厂商进驻,市府后续将落实把关污染物排放权管理,3家SRF厂商需符合环评规定,确保市民健康。

市府说明,桃科园区3家SRF厂商本不符合桃科园区土管规定,入园系依桃科土管要点第2点第4项第10目规定经工业主管机关核准专案入园,然专案入园的程序与条件已明订于109年12月23日经济部工业局召开之专案会议,厂商需取得经济部能源局核发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同意备案文件后,由经济部先向本府推荐,厂商再向本府申请入园,故如无经济部先向本府推荐,本府不会允准入园许可。

惟经济部后续来函本府表达收回对桃科园区3家SRF厂商推荐,因3家SRF厂商入园申办未符合上开会议明定之专案入园程序,爰本府依规定废止SRF专案入园许可,乃依法有据。然经济部诉愿决定书所持理由,则弱化推荐函的必要性,仅认定本府入园同意函所裁量之基础为「取得必要条件」与「厂商需承诺事项」,且经济部仅视推荐函为机关间协商与政策表述,而忽略本府在审查可否专案入园时,需视是否取得经济部推荐函之事实,本府对经济部此项认定深表遗憾。

黄世杰今天则发出的2点声明如下:

一、桃园市政府应正视其遭撤销行政处分的草率与轻忽,莫再坚持错误法律见解,否则将形同假废止真放水,罔顾观音居民权益:据经济部的诉愿决定书中记载:「原处分机关…未于处分函中记载废止之法令依据,诉愿答辩书亦仅称依行政程序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而未叙明具体法条规定…」我们才发现,原来桃园市政府今年三月份,废止3家SRF电厂入园许可处分时,并未论述废止的原因,仅以经济部收回推荐函为理由,即轻率做出处分。重要的是,经济部已三度发函告知,其推荐函仅为政策表述,无法律效力。

▲经济部诉愿决定书。(图/黄世杰服务处提供)

可见桃园市政府明知法律见解有误,却仍执意把有瑕疪的理由做成处分,所以当然未能通过诉愿程序的法律审查,也自然会遭经济部撤销。从专业角度来检视,不免让人感觉桃园市政府在假废止、真放水,张善政市长俨然打了一场假球。

二、桃园市政府不是无计可施,盼桃园市政府、现职民代以民为念,另作适法处分废止入园许可,守护观音居民健康:

然而,桃园市政府并非真的无计可施。实务上,行政机关的处分因法律瑕疪被撤销后,不是不能在完备理由后,另为适法之处分。以本件而论,桃园市政府若真心与民意站在一起,想替人民解决问题,可以另以《行政程序法》第123条第5款规定,「为防止或除去对公益之重大危害」为依据,以造成对当地环境与居民的重大危害为由,再次废止入园许可,阻止SRF电厂进驻。

遗憾的是,桃园市政府做处分时草率轻忽,该做的事情不做,却在事后表示「遗憾」。殊不知诉愿委员只是为了维持法治,不得不撤销其草率的处分。桃园市政府竟倒果为因,把自己做处分时,刻意放水而一手造成的诉愿决定,说成「经济部持续推动3家SRF厂商进驻」,并表示「后续将落实把关污染物排放权管理,3家厂商需符合环评规定」。明显已经实质决定要放水让厂商进驻,这一连串精密的算计,请关心此事的市民朋友,不可不慎。

黄世杰并呼吁现职民意代表,莫忘初衷,桃园科技园区的主管机关是桃园市政府,只有桃园市政府才有权责,决定厂商能否入园。若是继续陪桃园市政府打假球,甚至只问颜色、不看是非,就更加证明,无心替百姓解决问题,过去那些话只是选举时的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