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替代役男旷职逾7天被逮 结果惨被关「6倍天数」

桃园一名邱姓替代役男多次无故擅离职役,后依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第52条移送法办。(示意图,北市兵役局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桃园一名邱姓替代役男多次无故擅离职役,旷职累计逾7日,时数共高达196小时,后依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第52条移送法办。被告邱男虽于侦查中供认不讳,但桃园地院最终仍认定他无故擅离职守累计逾7日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20岁的邱男为桃园市111年第W240梯次替代役役男,于2021年12月6日应征集后,在桃园市政府杨梅区公所服替代役职役。

邱男在明知替代役役男服勤期间,应依规定执行职役、不可任意擅离职役的前提下,却仍于今年2月3日至2月6日、2月10日、2月15日到2月20日期间多次因为无故擅离职役,逾7日、累计时数达196小时,因此依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第52条》移送法办。

桃园地院经审理,审酌邱男身为替代役男,不愿善尽服兵役之义务,无故擅离职役,所为实有不该。法官兼衡其犯罪动机、知识程度、生活状况、犯后态度等情状,最终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