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中壢警酒駕警車肇事 分局:報請免職

中坜分局林姓员警酒后开车处理车祸,与人相撞事故,警方依法究办。记者曾增勋/摄影

中坜警分局调查,林姓警员本月9日轮休,当晚在家中喝酒,未料一晚宿醉,前天上午6时骑机车上班值勤后,上午8时许接获市区一起车祸发生,他驾驶巡逻车前往处理,行经中丰北路一段与兴南路口,疑似失控冲撞刘姓男子驾驶轿车;辖区员警到场,发现是同事,依规定对双方酒测,刘酒测值0,林酒测值达0.69mg/l。

今年酒驾新法上路,驾驶人酒驾酒精浓度达0.15mg/L标准以上即违规,林姓警员驾驶巡逻车酒驾上路,「知法犯法」,中坜分局讯后,将林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分局并依规定召开考纪会议裁处。

警方指出,分局进行行政裁处,依规定将巡逻车卸牌移置保管,林姓警员后续将依相关规定从严究责,报请2大过免职,单位主管中队长记过2次调整非主管职务,分局长记过1次、副分局长及督察组长各申诫2次,分局秉持毋枉毋纵精神,呼吁警察同仁与民众一样,遵守法令,喝酒不开车。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