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买丈夫公司红酒!柯文哲北市府爱将陈信瑜惨了 遭罚40万

▲陈信瑜涉嫌违法动支首长特别费,遭裁罚40万。(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刘人豪/台北报导台湾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担任台北市长时的市府劳动局女局长陈信瑜,涉嫌违法动支首长特别费,并向丈夫经营的异象国际公司购买红酒,核销私人花费,共4万8510元,监察院认定违反公务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裁罚40万元,陈信瑜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裁罚40万元核无不合,判决驳回。

陈信瑜在2022年遭台北市议员揭露,疑似违法动支首长特别费,向丈夫经营的公司购买红酒,且在2022年3月9日,用手机传送应属公务机密的《镜电视》劳检「争议检查概要」等档案,给时任立委的蔡壁如,蔡再转传给立委赖香伶,台北地检署于2023年3月7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刑法》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等罪起诉陈信瑜。泄秘部分案件仍在审理中,购买红酒部分,当时检察官认为,是以一般市价购买,且有员工证实确曾在尾牙抽奖活动中拿到红酒,无贪污不法,顶多属于公职人员利益回避的问题,因此签结。

▲陈信瑜。(资料照/记者袁茵摄)

监察院认定陈信瑜分别于2020年9月9日、9月24日、2021年4月16日、2022年1月10日,4次向异象国际公司采购红酒,作为礼品、餐叙或摸彩用,并以首长特别费核销其采购红酒之费用,分别为9450元、4410元、1万5750元、1万8900元,交易金额合计4万8510元,依违反利冲法裁罚40万元。

陈信瑜不服提行政诉讼,认为向异象公司购买红酒并无地利之便,亦无价格特别优惠,监察院以4次采购红酒价格均低于售价裁罚,认为并不合法,且在采购前未查证公司负责人是否变更仅属过失,无故意违反利冲法,请求撤销处分。

法院认为,陈信瑜对于丈夫曾为异象公司负责人,现今仍于公司从事业务,代表人为母亲,4次向异象公司购买红酒,并持相关收据发票以首长特别费核销,且由其丈夫将红酒交送,难认陈信瑜没有图利异象公司的意图,原处分裁处40万核无不合,判决驳回。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