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愛將特別費買丈夫公司紅酒 利益衝突未迴避...得吞罰40萬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前市府幕僚劳动局长陈信瑜四度以首长特别费,向丈夫张师齐创办的「异象国际公司」购买以色列红酒,金额共计4万8千余元,被监察院认定违反公务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裁罚40万元,她不服提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陈信瑜败诉,可上诉。

陈信瑜被控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七度不实核销特别费2万余元,又将镜电视劳检资料泄漏给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前立委蔡壁如,被检方依贪污、泄密等罪嫌起诉,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至于陈信瑜以特别费购买红酒部分,检方认定犯罪嫌疑不足,另案签结。

监察院认定陈信瑜分别于2020年9月9日、9月24日、2021年4月16日、2022年1月10日,四度向异象国际公司采购红酒,作为礼品、餐叙或摸彩用,再用特别费核销费用,金额达4万8510元,依违反利冲法裁罚40万元。

案发后,陈信瑜起初称会依规定缴纳罚锾并向大众道歉,但她最终不服处分,提诉愿被驳回,再提行政诉救济,她主张向异象公司购买红酒没有地利之便,也没有价格特别优惠,但监察院以她四度采购红酒价格都低于售价而裁罚她,认为处分不合法。

陈信瑜指,她在采购红酒前没有查证公司负责人是否变更,只是过失,难以认定她知悉异象公司经理人是谁,主张自己没有违法的故意,请求法院撤销处分。

北高行指出,陈信瑜四度购买红酒的时间点,均是她母亲担任异象公司董事、代表人的期间,且她身为劳动局长、为市府一级主管,对于丈夫曾是异象公司负责人、仍在公司从事业务,代表人为母亲,应是可以知悉。

北高行指出,异象公司之所以能取得交易利润,是基于陈信瑜和丈夫、母亲之间的关系,认定确实有图利的意图,且陈信瑜是直接透过丈夫向异象公司购买红酒,并由丈夫亲自交送红酒,难认陈信瑜没有图利异象公司的意图,监察院处分没有违误,诉愿决定也没有违法,判决陈信瑜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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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前劳动局长陈信瑜(左)。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