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首长特别费」图利妻子公司 海巡署高官夫妻交保

台北地检署。(图 / 中时资料照)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巡防组参议石大诚,被检举于2020年担任教育训练测考中心主任期间,以首长特别费名义向妻子朱梅菲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采购健康鞋垫、防水包包等礼物,作为犒赏测考中心职员之用,图利妻子公司约3万元,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图利罪;台北地检署19日指挥廉政署会同海巡署政风室人员,兵分10路搜索「豫诚邦企业社」及石男的海巡署办公室、寝室等地,约谈石男及妻子朱梅菲、「豫诚邦企业社」登记负责人陈沈智3人,台北地检署复讯后谕令石大诚交保10万元、朱梅菲交保5万元。

石大诚曾是海巡署教育训练测考中心主任,日前调任海巡署巡防组参议,他是上校转任文职,目前是简任11职等高官。石大诚因此事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6条第1项规定,法务部去年7月处罚锾新台币6万8000元确定,但廉政署认为,石不但有涉利益冲突外,还可能涉及图利。

检廉接获政风线报,指石男涉嫌于2020年使用首长特别费,明知妻子朱梅菲参与经营的「豫诚邦企业社」,属于关系人所开设的公司,却仍向该公司采购物品,犒赏测考中心职员,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台北地检署19日指挥廉政署北部地区调查组兵分10路搜索,并在海巡署政风室人员陪同下,搜索石男海巡署办公室、寝室等地,并约谈石男及妻子、「豫诚邦企业社」负责人3人说明,廉政署讯后移送北检复讯。

对此,海巡署教育训练测考中心回应表示,廉政署9月来函调阅石男相关纪录,经查他任职测考中心主任期间为2018年10月至2021年11月1日,将全力配合廉政署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利厘清案情。

测考中心表示,海巡署极为重视人员风纪、品德及操守,一向采取零容忍及勿枉勿纵、决不护短原则严正处理,若发现违法、违纪事实者,将依法严惩不贷,以端正公务人员廉洁品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