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也要打靶! 申请资格仅「这2类」薪资比照义务役
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替代役配合方案出炉。(内政部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内政部29日在行政院会报告「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替代役配合方案」,内政部表示,配合国家常备兵员额需求及不影响国军兵员补充,94年次以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须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2类。另外,替代役也将比照常备役役男役期回复1年,调整薪资,以符合兵役公平;至于以宗教因素申请服替代役,役期则调整为1年2个月。
以目前兵役制度来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因宗教因素申请服替代役者,役期为1年;因家庭因素申请服替代役者,役期为1年;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之役男,常备役体位申请服家庭因素替代役者,役期为4个月;常备役体位申请服宗教因素替代役者,役期为6个月。
内政部强调,替代役为兵役的一种,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内政部与国防部长期以来,就役期调整、体位区分标准修正、训练方式、内容等相关议题,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并已规划完整配套措施,未来将赋增替代役辅助军事勤务新使命,服役时应熟练战时勤务,共同为国家安全尽一份心力。
内政部指出,为达全民国防目标,规划精进替代役训练、服勤及扩大备役召训人数与量能,未来替代役基础训练,除持续实施紧急救护(EMT1)、体适能等课程外,将增加打靶射击训练及全民防卫动员课程;役男服勤时,结合政府机关强化平战转换机能,平时协助机关勤务,战时就地支援军事勤务。
另配合民防训练,将替代役备役役男依专长分为防灾救护、治安维护、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四大编组,纳入民防体系整体运作,增强国土守备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