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94年次役男仅能因「2因素」申请替代役

行政院会29日通过内政部「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黄婉婷摄)

行政院会29日通过内政部「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2005年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须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2类,薪资、役期都比照义务役士兵,并增加打靶射击训练及全民防卫动员课程,同时将替代役男依纳入民防体系整体运作。

内政部表示,替代役为兵役的一种,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与国防部长期以来,就役期调整、体位区分标准修正、训练方式、内容等相关议题,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并已规画完整配套措施,未来将赋增替代役辅助军事勤务新使命,服役时应熟练战时勤务。

内政部表示,配合国家常备兵员额需求及不影响国军兵员补充,94年次以后的役男,申请服替代役,须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2类。另替代役也将比照常备役役男役期回复1年,调整薪资,以符合兵役公平;至于以宗教因素申请服替代役,役期则调整为1年2个月。

内政部指出,为达全民国防目标,规画精进替代役训练、服勤及扩大备役召训人数与量能,未来替代役基础训练,除持续实施紧急救护(EMT1)、体适能等课程外,将增加打靶射击训练及全民防卫动员课程;役男服勤时,结合政府机关强化平战转换机能,平时协助机关勤务,战时就地支援军事勤务。

此外,为配合民防训练,内政部说,将替代役备役役男依专长分为防灾救护、治安维护、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四大编组,纳入民防体系整体运作,增强国土守备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