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开唱一票难求! 男子网卖假票诈得11万下场曝
胡男积欠同事债务却没钱还,起意假称有蔡依林演唱会门票,上网兜售,2个月内受骗人数高达31人,金额总计11万元,法院审结,依诈欺取财罪,各处1年至1年1个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8月。(叶静美)
流行天后蔡依林去年初在台北小巨蛋开唱,巨星开唱,一票难求,让积欠同事债务却没钱还的胡男,起意假称有演唱会门票,上网兜售,却在收到歌迷汇款后失联,让歌迷们惊觉受骗上当,2个月内受骗人数高达31人,金额总计11万元,法院审结,依诈欺取财罪,各处1年至1年1个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8月。
蔡依林台北演唱会门票一开卖就秒杀,很多歌迷抢不到票,担任保全的胡男,因积欠前同事债务,于是起意,以暱称「陈亦新」、「陈皓」、「阿皓」、「PetersWang」、「陈新昊」、「一生一世爱着你」等匿名帐号,在脸书、Dcard等社群平台,向歌迷诓称手中有票急售,愿以优惠价格卖出,歌迷们信以为真,直到汇完款,却拿不到票,也连络不上对方,才惊觉遭诈骗愤而报警。
判决书指出,胡男明知其并无出售演唱会门票之真意,却在网路上张贴欲出售转让演唱会门票的不实广告讯息,以暱称与受骗人联系,而分别依胡男指示,汇款至胡男指定的帐户,胡男以此等部分骗得的款项,清偿他积欠同事的债务,受骗人在汇款后均未收到商品,且无法聯系胡男,察觉有异而报警循线查获。
受害人有31位、受骗金额从1000元到13000元不等,总计11万元,胡男与其中4人达成合解,并已给付调解金完毕,虽也跟另2人达成合解,并未按约定赔付调解金,未合解受害人则希望法院对被告从重量刑。
法院审酌,胡男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诈骗被害人,侵害其等财产法益,各次犯罪其罪质相同,均是侵害财产法益,犯罪时间相差不远,犯罪手法相同,其诈骗总金额、数罪对法益侵害之加重效应较低,衡量被告责任与整体刑法目的及相关刑事政策,依罪责相当及比例原则,依诈欺取财罪,各处1年至1年1个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