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药百分百会发病 妄想被害

杀死铁路警察李承翰的郑姓男子,嘉义地院昨判他无罪并谕知交保,因觅保无着还押看守所。(本报资料照片)

郑姓凶嫌持刀刺死铁路警察李承翰,嘉义地院以郑长期患有思觉失调症,因中断就医吃药,搭火车时急性发病,精神极度不稳定,犯案时丧失辨识能力,依《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判决无罪。负责精神鉴定的身心科医师沈正哲也强调,法官如何判决不是他可左右。

判决指出,郑自2001年起到奇美医院精神科门诊,2010年被诊断罹患思觉失调症,2017年2月3日看诊后即失联,法院函询医院获悉郑须终身服药控制病情,停药病情会恶化,足认郑嫌有精神障碍。

杀警案发前2日,郑病症发作,妄想被朋友及女儿谋害以诈领保险金,案发当天搭火车四处陈情未果,才搭火车北上。郑在嘉义火车站被列车长要求下车时,还妄想有人要害他,语无伦次,足认精神极度不稳,严重影响认知及理解能力,致持刀刺杀李员。

郑羁押嘉义看守所后接受医师治疗,医师诊断认为他情绪焦躁、被害妄想、现实感不佳、缺乏病识感,再经台中荣总嘉义分院精神鉴定为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妄想内容与犯案行为有绝对交互关联,且医师证称,思觉失调症病人停药2年内,几乎百分百会发病,郑符合刑法第19条第1项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之程度,考量郑有长期就医必要,依刑法第87条令其强制就医5年,是法定监护最高年限。

身心科医师沈正哲表示,郑明显出现被害妄想、幻听,且一直传讯给身边的人说有人要害他、报案等,显已处于发病状态,因逃票区区几百元被发现而杀人,也明显不符合正常逻辑。

他强调,自己职责是判断郑嫌犯行是否受精神疾病影响供法官参考,鉴定是由社工师、心理师、住院医师和他进行,若凡事都要考虑到谁很可怜,因为同情而影响专业判断,那就不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