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查车籍资料、非法调阅监视器!台南2女警、法警、律师判有罪
前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队宋姓女警涉嫌透过公务电脑私下查询他人的车籍资料,还与林姓女警透过不知情的同事调阅办公室内部监视器画面,经检警追查发现,宋女男友台南地方法院前程姓法警、沈姓律师也涉案。由于宋、林、程等3人坦承犯行,台南地院19日将3人均谕知缓刑,沈男处刑5月得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南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队宋姓女警涉嫌透过公务电脑私下查询他人的车籍资料,还与林姓女警透过不知情的同事调阅办公室内部监视器画面,经检警追查发现,宋女男友台南地方法院前程姓法警、沈姓律师也涉案。由于宋、林、程等3人坦承犯行,检方起诉也请求宣告缓刑,台南地院19日将3人均谕知缓刑,沈男则处刑5月得易科罚金。
法官指出,宋女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文书罪共2罪,各处刑1年1月;又共同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无故取得公务机关电脑电磁纪录罪处刑7月;又共同犯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处刑1年4月,褫夺公权3年,合并应执行2年,缓刑5年,并于1年内向公库支付5万元及3年内提供210小时义务劳务,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
程男共同犯公务员对于主管事务图利罪处刑10月,褫夺公权3年,缓刑4年,并于1年内向公库支付5万元及3年内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林女共同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无故取得公务机关电脑电磁纪录罪处刑5月,缓刑2年,并于1年内支付5万元。沈男犯非公务机关违法搜集个人资料罪处刑5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检警调查,宋女因与吴姓前男友有纠纷,竟透过公务电脑登入車籍资讯及車牌辨識系统,查询吴男等人的资料;又因得知吴男经常随意进出警五分局交通分队,为取得錄有吴男进出该交通分队画面的监视器影像资料,竟与林女共谋委托不知情的同事取得内部监视器影像画面。
至于程男与宋女交往后,因担任法警时结识沈男,向对方表示有认识交通队的人脉,可替沈介绍案件;程男再透过宋女取得车祸案件的监视影带等资料交给沈,并获得5000元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