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查女老师大外割 员警判有罪

音乐老师詹慧玲(左)说法官做了正确判断,叶姓员警所作所为应该要判罪。图为詹慧玲前年7月到桃园地检署出庭说明。(本报资料照片)

非洲鼓老师詹慧玲前年在桃园中坜遭警方盘查时拒检,被桃园市警局中坜分局叶姓员警以「大外割」压制后带回派出所。桃园地方法院认为叶员违法拦检,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另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月。本案可上诉。

叶姓员警判刑6月部分,虽不能易科罚金,但未来判决确定后,因是6月刑期以下的短期自由刑,依法可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不必坐牢。据了解,叶姓员警得知判决结果后心情非常低落,不接电话,手机讯息也不读不回,是否提起上诉还在考虑中。

詹慧玲说,本案是史无前例的诉讼及判决,她一开始对台湾司法非常没信心,认为最多也只会判刑2月,判决结果超乎她的预期,法官做了正确的判断,叶姓员警所作所为应该要判罪,让他们知道不能穿着警察制服为非作歹,因为他们是警察,比起人民要更懂得守法、更知道分寸。叶员若提出上诉,她也会立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200万到400万元的赔偿金。

本案起因2021年4月22日,詹慧玲前往排练室上课途中,叶员以她神色紧张要求盘查,詹拒绝并与叶争论,脱口而出「你真的很蠢」,叶员遂以柔道技法「大外割」压制詹女后将她带回派出所,并在讯后依侮辱公务员罪嫌送办。詹则反控叶涉嫌妨害自由等罪,检方侦结后起诉叶姓员警。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叶员明知詹女并无形迹可疑或其他可怀疑其有犯罪嫌疑,竟令詹女告知姓名、身分证字号等资料,并称「怕妳有没有被报失踪」,经詹女以员警依法无据为由拒绝提供资料,并要求离去,叶员竟假借其执行警察职务机会,令詹女需配合返回派出所查验身分,以此方式妨害詹女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詹女外表整洁、神色正常,并无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泥醉或其他生命、身体将发生具体危害迹象,也无参与犯罪或即将犯罪征兆,叶男身为警员,应避免使用不法强制力于无辜人民,他违法盘查在先,又借口詹女妨害公务加以违法逮捕,触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判、公务员假借职务上的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两罪,分别判处可易科罚金的4月徒刑,和不能易科罚金的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