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盘查遭警「大外割」上铐!音乐女师怒提国赔 一审判赔20万
▲女师詹慧玲(左)拒员警盘查后被大外割摔倒在地,提出国赔获赔。(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郭玗洁/桃园报导
非洲鼓女师詹慧玲去年4月在中坜后火车站徒步时被中坜警分局叶姓员警盘查,双方口角后,叶员以大外割将詹女制服上铐后带回派出所讯问,双方事后互提告诉,桃园地院判决叶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自由罪,分别判处4月与6月徒刑,2人均放弃上诉;另詹慧玲再请求国赔300万780元,日前判决出炉,中坜分局需赔詹女20万780元。
回顾整起案件,詹慧玲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8时许搭火车到中坜火车站,下车后从后站步行至上课地点,途中被巡逻的叶姓员警临检,詹女认为依法无据,拒绝说出个资,脱口道「你真的很蠢」,叶员随即以大外割将詹女摔倒,压在地上制伏,并带回派出所上铐扣留。事后双方互提告诉,桃园地检署侦办后以双方均不起诉处分结案,但詹女不服声请再议,全案由台湾高检署发回续行侦查,叶员遭检方依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诉。
桃园地院2023年1月31日判决出炉,叶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自由罪,处6月徒刑,由于叶、詹2人均未提出上诉,因此判刑确定。
去年3月底,詹慧玲再前往中坜警分局,递交200万元国赔声请。她认为整件事不只员警本身有错,而是警政体系堕落问题,警察不能为了绩效去制造人民犯罪,警察职权不能过度扩权,这是整个警察局的责任;此外,整件事如果声请民事赔偿,只是针对叶姓员警个人,但这并非员警一个人的事件。
今年5月底,中坜分局希望赔偿詹慧玲20万元,但詹不愿接受,提告请求国家赔偿300万780元。桃园地院近日审理,判中坜分局应给付詹20万78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