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遭警「大外割」盤查提200萬國賠 一審判賠20萬
桃园市中坜警分局兴国派出所叶姓警员3年前盘查一名非洲鼓女老师詹慧玲,却施以「大外割」逮捕引发争议,詹慧玲在民事追诉期2年期满前,于去年3月间向警方请求200万元国赔。桃园地院近日一审结果出炉,判中坜分局应给付詹姓女老师20万780元。
2021年4月22日,詹慧玲从台中搭火车到中坜车站,准备到排练室上课,却遭叶姓员警拦下,要求她出示证件,詹慧玲拒绝后,被警方限制行动自由,抢走她的手机拒绝让她搜证,引发詹女不满,开呛「你真的很蠢」,随即遭警方推倒在大马路上掐脖上铐,导致其腿部、手肘多处瘀青、擦伤。
事发后詹慧玲提告,叶姓员警遭桃园地院依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及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二罪,各判4月、6月徒刑,放弃上诉。但詹慧玲认为责任不该由员警个人背负,因此去年3月21日在律师陪同下,到中坜分局递交200万元国赔声请书,盼促进警政纪律改革。
桃园地院近日经民事审理,詹姓女老师因中坜分局叶姓警员违法盘查案,今年5月31日中坜分局曾以20万元协议赔偿詹女,但詹女无法接受而破局,随即向桃园地院提出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国家赔偿300万780元。
桃园地院一审判决,中坜分局应给付詹姓女老师20万780元,并须自去年3月20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15分之1,余由原告负担,詹姓女老师其余告诉内容则皆驳回。
詹姓女老师去年向中坜分局提出200万元国赔请求时,曾表示金额就代表她的价值,认为人权不可以被抹灭,当时长达9个小时的拘留,以及2年来的打扰、官司所付出的金钱,这个金额就是警方表达歉意的机会,「如果他们诚心认为有错,就应该公开大方地跟我讨论这件事。跟我以及所有曾被违法盘查的人道歉。」
遭警「大外割」上铐逮捕的詹慧玲去年向中坜警分局提国赔申请,桃园地院近日一审判决,中坜分局应给付詹姓女老师20万780元。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