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别人女友!小王惨遭设局痛殴「全裸下跪道歉」
▲一名男子偷吃别人的女友,惨遭设局痛殴,最终全裸下跪道歉。(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与女友交往期间,女友背着他出轨,偷偷跟男子小王(化名)发生关系,并且交往,气得他设局将小王抓住,使用武器痛殴、拍下小王全裸下跪的照片,还恐吓「杀人关几年就可以出来」。小王脱困后报警提告、阿德也因此被判处2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阿德原先与女友邓女交往,怎料期间邓女脚踏两条船,另外又跟小王交往、发生亲密关系。邓女出轨的事情曝光以后,阿德怒不可遏,立即透过邓女的名义,将小王诱骗到住处。
不知情的小王傻傻前往阿德的住处,结果遭到阿德使用扫把、铁棒及工地使用的铁制器具痛殴,导致头部外伤、头皮撕裂伤、下唇挫伤、左耳擦伤、双前臂挫伤及瘀青等伤害。
▲一名男子偷吃别人的女友,惨遭设局痛殴,最终全裸下跪道歉。(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阿德扁完人以后仍旧不满足,进一步逼迫小王脱光全身衣物,全裸下跪,并且向他求饶。阿德录下小王全裸道歉的影片,接着拿出350万元的借据,恐吓称「杀人之后,关几年就可以出来」等话语,吓得小王当即签下借据。
小王被囚禁、凌虐将近5小时,直到签下借据以后,才终于逃出生天,吓得他立即前往警局报警、提告。对此,阿德则辩称,是因为小王跑来他家,他害怕电动工具被偷,所以才会要求签下借据。
不过,对于阿德的辩词,台中地院法官并不采信,经过审理后,依照携带凶器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处2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