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地雷达检测防施工塌陷 却无统一规范 北市工务局回应了

台北市南京西路311号前曾出现长20公尺、宽15公尺且深度约2.5公尺的坑洞,透地雷达检测利用雷达脉冲波探测地下不同材质介面,经工程师判读,可了解地表下的物质材质变化、空隙和裂隙等。(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路面塌陷频传,去年9月又发生基泰大直施工不慎造成邻房下陷,民进党台北市议员陈怡君表示,「台北市建筑物施工中维护公共设施管理要点」规范,承造人在放样勘验及竣工勘验阶段必须要做透地雷达检测,但却没有明确规范检测的距离、深度,让承造及签证的技师无所依循。工务局表示,会再和建管处了解可否做调整。

北市预防建商盖屋实再次因施工造成路面塌陷,因此修正「台北市建筑物施工中维护公共设施管理要点」,并于今年1月18日起生效,其中要求建管处在放样勘验及竣工勘验阶段,要求承造人制作技师签证透地雷达检测报告,加上现况实测图检送道路主管机关新工处,新工处需于10日内自行查核是否与现况相符,并将查核结果回复都发局。

陈怡君质疑,虽然规定在周边20公尺需做透地雷达密度检测,但却没有规范扫透地雷达的距离及深度,透地雷达是使用井字式或川字式扫法,间距、范围都没有明确规画。

陈怡君说,要点没有明确规范,让承造及签证的技师无所依循,只能凭借主观决定透地雷达扫描的检测密度外,更恐让不肖厂商有偷鸡摸狗的机会,且让各单位各自解读。且对于透地雷达扫到的孔洞,也未明定负责修复的单位及责任归属如何厘清。

她要求,要点过于急就章,根本就让人无所适从,新工处应立即订定查核规范标准及办法,其中应包含检测报告内容且应载明相关内容、载明检测结论、透地雷达需标示明确检测范围、针对检测出的孔洞做分级管理及施工前或竣工前测到孔洞责任归属。

工务局长黄一平表示,当时与建管处召集包含建筑师公会订定相关探测方法,订的是比较广义的条件,既然议员认为要更实际、务实,也会和建管处了解可否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