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淡水工安意外 2人死亡

61岁曾姓工人27日于土城区学府路二段工地清洗外墙,不慎一脚踏空,从11楼摔落至2楼,全身骨折,爆头惨死。警方到场采证,并通报劳工局派员到场调查,意外发生原因仍待检警相验厘清。(民众提供/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北市土城、淡水27日接连发生工安意外,2名工人上午于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身亡,劳工局劳检处通报北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派员检查,并要求2处雇主给付职灾补偿,协助家属办理职灾慰助,并通报劳保局。消防局呼吁,于危险工作场域作业,务必有安全头盔及哨子等保护装备,须以2个人以上为单位作业,切勿单人操作。

昨上午8时,61岁曾姓工人于土城区学府路二段工地11楼清洗外墙,不慎一脚踏空,从11楼摔落至2楼,全身骨折,爆头惨死。因该工地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业务,属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权责,劳检处已通报该署北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派员检查。

此外,33岁胡姓工人昨上午近11时,在淡水区新春街一处工地,操作汽车升降机搬运物料时,疑因升降机故障,造成平台脱轨翻覆,胡男连同平台从1楼摔落至地下2楼机坑。由于现场救援宽度仅有1个人宽,消防人员从旁边管道爬梯下去,接触到胡男,再使用绳索吊挂脱困,当时已成呈现昏迷无意识,送医急救后不治。

劳检处接获通报,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改善,改善计划未经核备前,不得再让工人操作升降机。此外,因施工单位让胡男使用尚未完工的升降机,初步认定涉有过失,未来如确认属实,涉嫌构成《职业安全卫生法》所定的刑事责任,将函请士林地检署侦办;如获不起诉、缓起诉或无罪、缓刑裁判确定时,将再依同法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劳工局为保障2名死者家属权益,将要求雇主给付职灾补偿费用,同时协助家属办理职灾慰助,并提供必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