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杀女获减刑掀众怒 性别暴力再浮台面
土耳其2021年退出针对女性暴力的「伊斯坦堡公约」,对百年女权运动而言,无非另一迎头痛击。图为伊斯坦堡街头的女性。(图/ 中央社)
土耳其女学生古特金遭残杀,法院判定凶手受到「不公刺激」而动了杀机,因此予以减刑。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质疑此举加剧侵害女权,死者家属更斥正义已死。
土耳其层出不穷的性别暴力事件,及刑法中高度争议的「不公刺激」(unjust provocation )概念,在女学生古特金遭杀害后,再次掀起讨论。
来自土耳其西南部木拉省(Mugla)的古特金(Pinar Gültekin)2020年遭前男友奥泽(Cemal Metin Avcı)殴打后勒死。奥泽试图焚尸灭证未果,便将尸体弃置垃圾箱,再以混凝土覆盖。古特金27岁年华,嘎然而止。
土耳其检察官原本要求判处奥泽加重无期徒刑(aggravated life imprisonment),法院今年6月基于奥泽受到「不公刺激」,将刑期减为23年,引爆举国怒火,也再次触发土耳其社会在世俗化与伊斯兰化两派势力角力下,对「杀女」问题(femicides)最深沉的无力感。
根据土耳其女性协会联合会(TKDF)数据,2020年有409名女性遭谋杀,2021年则至少367人遇害,意味着日日都有女性命丧黄泉。「自由日报」(Hurriyet Daily News)6月引述非政府组织报导,今年1月发生26起杀女事件,2月23件,3月及4月各为24件。5月则有35名女性命丧配偶或家人之手。
土耳其女性安全疑虑,除了与根深蒂固的「男强女弱」性别观有关外,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5月指出,土耳其政府打击女性暴力的方式是家长式的、保守的,也未将防治家庭暴力视为促进妇权或确保性别平等的一环。
此外,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数据显示,土耳其女性劳动参与率最低,经济依赖使女性更难抽离虐待关系。「不公刺激」概念更无益缓解女性所面临的暴力威胁。
土耳其刑法第29条规定,任何人因不公正的行为而在愤怒或极度痛苦的状态下犯罪,罪刑若须判处加重无期徒刑,应处以18至24年有期徒刑;罪行若需判处无期徒刑,则处以12至18年有期徒刑。
究竟何以构成「不公刺激」,由法官裁量。土耳其女权平台「我们将阻止杀女」(We Will Stop Femicide Platform)发言人逊尼丘鲁(Dilber Sünnetçioğlu)指出,法官之所以能自由划定「不公刺激」意涵,是社会性别不平等的产物。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人们普遍认为「男性比女性更重要」。
男性受到「刺激」的原因大同小异:她没有看顾家庭、她忽视孩子、她骗了我等原因。例如2020年,寇马兹(Ersin Korkmaz)刺女伴博兹(Nurgül Boz)44刀夺命。受审时,寇马兹表情哀戚,再三向法官强调自己悔意甚深,盼获减刑,并辩称博兹不忠在先,「激怒、挑衅」他,才发生憾事。
除了「不公刺激」外,法官还可以根据「被告的行为良好」斟酌减刑。良好行为定义为何?不明。
古特金遇害后,土耳其总统艾尔段(Recep Tayyip Erdogan)发推文哀悼。他写道:「当我们得知古特金被恶棍谋杀时,我们痛苦不堪。我鄙视对女性犯下的所有罪行」。对许多女权运动人士而言,这话听来空洞。毕竟土耳其政府在落实「伊斯坦堡公约」方面难见具体进展。
「伊斯坦堡公约」正式名称为「欧洲理事会女性暴力与家庭暴力防治公约」(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 on Preventing and Combat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Domestic Violence),2011年在伊斯坦堡通过,要求签署国政府立法防治针对女性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
土耳其是伊斯坦堡公约首波签署国,于2014年生效。宗教团体等保守派坚称,公约鼓励离婚、破坏家庭和谐,而且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LGBT)社群也引用公约的平权理念争取社会认同。土耳其去年退出「伊斯坦堡公约」,对百年女权运动而言,无非另一迎头痛击。
土耳其司法部长博兹达(Bekir Bozdag)今年6月对「不公刺激」的界限提出质疑,并称「应该确定」相关案例的做法。要说这是翻转土耳其女权的一道曙光,或是政务官眼见众怒难遏而开口头支票,或许为时过早。
但是至少「不公刺激」争议再跃上台面,土耳其社会被迫直视女性在现行政治氛围及宗教制度下受到的箝制,及杀女事件的幽微难言之处。(编辑:高照芬)11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