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海洋觀光也要兼顧保育 兩署簽MOU深化合作
为了推动海洋观光的同时也兼顾海洋保育,交通部观光署今天携手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签署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要以海洋及观光永续发展为目标。
交通部观光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与海保署共同签署「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以海洋及观光永续发展为目标,推动海洋观光与海洋保育的合作深化,共同携手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态旅游,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进行观光产业升级,实现互惠双赢。
观光署指出,海洋观光与保育合作备忘录(MOU)的合作内容主要是以国内观光活动及观光署所辖国家海域景区为核心,借由观光署及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共同合作,于海洋保护区及其他海洋保育措施合作深化、海洋观光产业与海洋保育理念结合及国际合作交流等议题,拟定相关业务推广策略及推动计划,促进观光业务多元发展及海洋保育交流,并共同推动国家海域景区永续发展、海洋观光产业升级,深耕海洋保育意识,落实景区永续经营及海洋保育效能。
观光署署长周永晖表示,海洋保育是永续观光的基础,将持续积极发展台湾多元海洋观光,并有效连结台湾观光发展的公、私部门一起努力,以「助人利他」及「团队合作」的基本核心思维推动海洋观光;此外,永续及安全是推动海洋观光重要的基本价值,只有在兼顾海洋「永续经营」及「安全管理」的情形下,观光的发展才能均衡、健康与恒久。
海保署署长黄向文表示,「海洋保育」与「观光」是互利共荣的,期望与观光署就「台湾白海豚特色游程」、「友善海洋游憩」及「海域景区保育与执法」等议题深入合作,并推动「台湾白海豚生态旅游踩线行程」、「海洋公民科学家体验换宿」等特色游程与「友善赏鲸2.0」,期待建立友善海洋生物观光模式并强化海洋保护区保育管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