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能产业 苗县府表扬优良光电案场

苗栗县政府8日在县府国际会议厅表扬5处优良光电案场。(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政府8日在县府国际会议厅表扬5处优良光电案场,并邀请专家、学者针对光电案场生态监测作业与生态保育措施,举办三堂说明课程,副县长邓桂菊主持颁奖并表示,气候变迁对全球影响巨大,能源转型是当务之急,钟东锦县长大力推动「苗西绿能区」政策,就是为了推动绿能产业,达到净零排放的目标,为后代子孙、环境永续尽一份努力。

今日活动除受奖光电业者外,还有台电公司、苗栗县太阳光电业者,以及来自桃园市府、新竹县府、南投县府及乡公所等机关业务承办人员,苗栗县副县长邓桂菊表示,光电案场除了营运维护管理外,更需落实环境生态保育,在发展绿能产业同时,亦能友善土地,期许大家「同心协栗」,共同推动环保绿电,一起向2050年净零排放的目标迈进。

苗栗县政府工商发展处表示,县府配合中央政策推动各项减排措施,其中「能源转型」部分,县府受理审查地面型太阳光电案场迄今,已核准非都市土地案场计80件,都市计划土地案场计51件,共计31案,总装置容量达8万5000瓩,倘皆建置完成,发电量将达100百万度,届时约可供每年2万7000户家庭用电。

另为鼓励光电业者确实依核定计划执行,降低光电案场开发对生态环境及周遭民众生活环境的冲击、落实生态友善措施,今年度特别办理光电案场评比,从本县已核准通过的131处光电案场中,就「案场设施、生态措施、发电量」三大类别进行评比,遴选出5处优良「苗栗A+光电案场」,分别为:「后龙镇龙坑段587-3、587-4地号光电案场」、「后龙镇苦苓脚段1509-2地号光电案场」、「通霄镇内湖西段686、687、689、691地号光电案场」、「造桥乡平安段640地号光电案场」及「公馆乡五谷冈段972地号光电案场」,颁发奖座及奖状鼓励光电业者对于绿能产业贡献与生态保育的用心。

县府还邀请专家、学者针对生态监测作业与生态保育措施为主题,让与会光电业者、政府机关同仁了解计划核准后生态监测工作应该如何执行,数据要如何搜集汇整及如何落实案场的生态保护工作,让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育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