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拔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决定》指出,“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如何发现、安置、评价是健全完善拔尖人才培养机制的3个关键问题。

首先,健全拔尖人才的多维发现机制。要提炼多元化人才发现表征,加强学习敏感性等方面的识别和评估。要推行多样化人才发现策略,构建学校、教师、专业评估机构和家庭高度包容、支持的教育生态。要设定差异化人才发现赛道,引入“差异化公平”理念,使用灵活多样的发现方式。

其次,完善拔尖人才的协同安置机制。要优化通专融合教学模式,进一步探索内嵌型、融合型、平台型书院的深度融合模式,强化项目制、书院制、学院制、导师制等的协同作用。要促进校内外共享优质资源,鼓励校内、校际标志性教学资源开放和共享。要贯通以科研促教学的路径,围绕洞察、思考、记录、探索、发表的科教融合链路,实施精准指导策略。

最后,改进拔尖人才的综合考评机制。要构建动态考评体系,借助大数据平台,设计动态考评分流机制,完善拔尖人才退出和准入机制。要构建“规定性测试+选择性测试”的复合型考评模式,为学生提供自我展示和能力提升的“测量仪”。要发挥“鉴定性评价”和“欣赏性评价”双重考评功能,为拔尖人才的个性化培养和潜能挖掘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4年08月20日第2版

作者: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