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4個字…要賠潘孟安50萬!法院理由曝光了

立委王鸿薇爆料总统府秘书长潘孟安担任赖清德竞选总干事北上辅选期间,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长杨宗名下价值5千万豪宅,开酸「金屋藏潘」,潘提民事诉讼求偿150万元,并要求删除脸书相关贴文和网址;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决王鸿薇应赔偿50万元,并撤除贴文和影片,不得再利用网路或其他媒介散布不实言论,可上诉。

潘孟安主张,王鸿薇2023年12月4日开记者会,爆料潘孟安北上担任赖清德竞选总干事辅选期间,免费入住杨宗的豪宅,并将相关贴文和影片发布在脸书粉丝专页,指他接受财团供养,但他北上辅选期间,委由助理寻觅租屋处所,并由助理和房东签订租赁契约,每月租金6万8000元,且按月缴交租金,助理也和他同住。

潘孟安认为,王鸿薇身为立委,也是国民党籍知名政治人物,已经知悉他是承租房屋,却仍开记者会发布不实言论,且经竞选总部召开记者会反驳,并出示房屋租约和汇款单,王鸿薇仍在脸书、发布短影音不实指控他,提告求偿150万元,并要求删除脸书相关贴文和网址。

台北地院指出,当时背景与民进党提名赖清德为总统参选人,而王鸿薇决定选在侯友宜登记后,发布相关言论,认为潘孟安主张王鸿薇言论企图干扰影响他的辅选工作,确实有理由;另潘孟安已经说明租房原因,并提出租赁书、汇款单、助理名片等证据,且潘孟安为替赖清德辅选,而委由助理租房、与助理同住,也没有违背一般常情。

法院认为,爆料人已表示「力麒回应说,杨宗不认识潘,是透过人租的,每月6万8。潘还未回」等对潘孟安有利的消息,但王鸿薇也未适度揭露此事。

判决指出,王鸿薇虽指杨宗的天方公司在屏东开发地面型太阳能案场,在潘孟安担任县长的县市有推动投资计划,并提供自身豪宅,之间的关系启人疑窦,但提出的简报、截图等,并没有指潘孟安任屏东县长时,与天方公司有何官商勾结的具体事证。

法院审酌王鸿薇是传播学系毕业,曾任媒体职务务、台北市议员、现任立委,应熟稔揭弊的合理查证义务及管道,却仅凭潘孟安居住杨宗的房屋,及天方公司在屏东县有光电能源案进行中,就发布潘孟安被财团供养的言论,未尽合理查证义务。

立委王鸿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