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交7天可亲亲、抱抱加摸摸 但女生不要「那个」就是不要

A男违反小燕的意愿性侵得逞,被依强制性交罪,处刑3年3月。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嘉义一名女子小燕(化名)透过交友软体认识A男,5天后相约见面,2人在车上聊天时,因为小燕对A男有好感,所以当对方吻她时并没有抗拒,后来A男想要更多的肌肤肢体接触,当下认为关系还不到那个程度,小燕说了两次「不要」,A男就此停手,后面2天都没再联络进入冷战。

直到认识的第7天,A男不断打电话给小燕想要挽留,小燕心软便答应见面。A男开车接小燕到一处体育馆停车场后,A男在车抱着小燕亲吻、抚摸胸部,因为没违反意愿,所以这次持续了约20分钟,小燕并没有反抗或觉得不舒服。

后来A男提议,想一起休息抱着睡,小燕认为A男不会对她做什么便答应。进摩铁房间后,A男要小燕躺床上后,随即抱着小燕开始亲吻,当A男想脱光小燕衣服时,小燕感到不舒服就反抗并说「我不要!」

当下A男眼神很可怕!小燕十分惊恐仍不停反抗,但A男体型偏大,根本没法推开,最后被指侵、性侵得逞。小燕事后对A男提告,检方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法官审酌,A男未有犯罪前科,仅为满足一己私欲,所为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且戕害小燕身心健康,造成其身心不可磨灭创伤,侵害性自主权,且坦承全部犯行之犯后态度,日前依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3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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