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保育类鲸鱼骨骸 海保署呼吁切勿触法
海委会海巡署台中查缉队于今年5月底至高雄兴达渔港附近一处货柜,查获一级保育类物种大村鲸的下腭骨2支。图为工作人员测量下腭骨的长度,长达274公分。(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今(2024)年4月有民众在网路社群媒体刊登,以66万元贩售保育类鲸鱼下腭骨的讯息。但还没卖出,就被被海委会海巡署台中查缉队循线至高雄兴达渔港附近一处货柜,查获一级保育类物种大村鲸的下腭骨2支。海保署今天(16日)呼吁,民众切勿贩售或购买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以免触法。
海巡署侦防分署台中查缉队于今年5月接获民众检举,称在网路社群媒体上发现有人贩售鲸鱼骨骸。之后,台中查缉队会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海保署台南保育站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展开调查,于 5 月 28 日在茄萣区兴达渔港港区内货柜,查获一副鲸鱼下腭骨,经量测长度约274公分。
经主管机关委托国立自然科学博物馆鉴定,此为海委会公告一级保育类物种大村鲸的下腭骨,该物品虽尚未卖出就遭查获,其贩售行为仍已触法。台中地检署依照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对两名嫌疑人予以缓起诉处分。
海保署说明,大村鲸(学名:Balaenoptera omurai)属须鲸科,是中型鲸。由于大村鲸在2003年才被命名描述,缺乏全球族群数量的科学数据,IUCN 濒危等级列为DD(数据缺乏)。目前已知分布点位于印度-太平洋区的热带至暖温带海域,故过去也被称为热带须鲸。在台湾东部、西部有少数搁浅纪录,花莲海域曾有数笔赏鲸船目击纪录。
海保署指出,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5条规定,非经主管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买卖或公开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包含保育类动物尸体、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的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违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万至150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