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态度剧变引怀疑 妻找狗仔拍到「带她进出摩铁」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小萱(化名)与其丈夫阿德(化名)发展不伦恋。(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小萱(化名)与其丈夫阿德(化名)发展不伦恋,导致她的婚姻走向终结。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审结此案,判决被告小萱须赔偿小美精神损害金20万元。可上诉。
根据小美陈述,她与丈夫阿德于102年结婚,并育有两子,婚姻起初幸福美满。然而,去年初起,阿德对她态度剧变,引起她的怀疑。委托征信社调查后,发现阿德与公司同事小萱不伦,小萱本是在阿德负责之门市担任店长,自111年底开始交往,并多次进出汽车旅馆,甚至在公共场所拥抱亲吻,完全逾越正常社交范畴。
小美指出,小萱明知阿德已婚,却仍介入两人婚姻,并与阿德在公开场合十指紧扣、搂腰、交换饮料,进一步破坏夫妻关系。今年初,阿德甚至在家中通话时当着小美面承诺会「尽快离婚」,随后更多次强逼小美办理离婚手续。
小美最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与阿德达成协议,由阿德赔偿60万元作为离婚损害补偿,同时小美成为子女的主要照顾者。然而,她强调,这笔和解金仅针对她与阿德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包含对小萱的损害赔偿请求。
小美愤怒地指出,小萱至今未曾向她道歉,令她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遂诉请法院要求小萱赔偿6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是一种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契约,配偶双方应互相诚实,共同维护家庭的圆满与幸福。小萱明知阿德已婚,仍与其牵手、拥抱及亲吻,其行为已逾越社会一般容忍范围,且严重破坏小美的婚姻生活,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
考量到小美与阿德之间已和解,被告小萱需对此事承担部分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小萱须赔偿小美2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