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恐涉刑事罪 被强制执行还搬财产 又拿大S八千万

汪小菲、大S离婚快3年仍风波不断。(图/中时资料照)

大S与汪小菲离婚后撕破脸,S妈近日接受周刊访问透露,汪小菲把与大S的共同户头内的8千多万领光,引起热议。对此,律师苏家宏在节目中分析,汪小菲恐已涉及刑事罪名。

节目《新闻挖挖哇》26日播出一集探讨大S、汪小菲婚变,名嘴吕文婉转述周刊的报导,S妈说汪小菲来台创业时,因不想跟丈母娘同住,所以用大S的积蓄买一间房,之后把屋子卖掉换成现在的房屋,将剩下的8千多万放在汪小菲和大S的共同户头,打算缴第二间的房贷。岂料,某天S妈发现户头里的钱都被汪小菲领走,感叹大S太糊涂。

汪小菲上周到警局举报大、小S. (图/YT@ChinaTimes)

对此,律师苏家宏直言:「台湾没有共同帐户。」他猜测当时大S和汪小菲协议用某一方的名义办户头,当作夫妻俩的共同帐户,但其实帐户名字还是一个人的,并没有办法登记成两人。

大S、汪小菲离婚后不好散。(图/中时资料照)

苏家宏认为保障自己权益最佳的办法,「就开你自己的(户头)当作共同的财产」;他也提到大S、汪小菲的一个诉讼案件,汪小菲没付赡养费遭大S强制执行、扣押财产,后来汪小菲把大S家中的画带走,涉嫌毁损债权,苏家宏认为大S律师可主张汪小菲犯法,「明明知道法院要强制执行,要扣押你的财产,你就把财产搬走,这可能是刑事上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