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川事件不容轻纵
(图/本报系资料照)
日前,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自曝比对参加群众运动者的手机讯号,引发全民哗然,媒体挞伐。王义川虽然在议题热烧数日后改称「是用膝盖想的」,但其前番说词早已引爆政治侦防或监控人民的疑虑,同时显示可能违反台湾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也涉及违反欧盟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让台湾在个资保护与人权议题上与欧盟接轨的努力泡汤,实在是问题严重!
尤其王义川声称透过手机分析得知前些日子立法院外集结的民众年龄层,涵盖20岁到40岁的参与者约6成,20岁以下则占了1成2。就此,主管机关实有义务主动调查并公告王义川的资料来自何处?其和资料来源单位的搜集、取得和利用的目的为何?其等取得的资料除了年龄层外,还有什么?是民众的社会活动参与情形?政治偏好?宗教信仰?嗜好?还是其他?以及其等有没有依据《个资法》、《通保法》或相关法令规定取得民众的同意或法院的核准?有没有提供相关民众要求删除的管道?
简言之,王义川所言虽已自证违法,问题是行政单位和电信事业是否亦有违法滥权情事?此所以中华电信等电信业者与相关部会官员,随即否认参与。毕竟,《个资法》和《通保法》早已行之有年,关于个人资料之搜集、处理和利用均有明确的限制与条件,执政党的主政高官绝对不可能连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何况,过往早有民众的户政资料外泄并在黑市贱卖传闻,究竟是户政机关被骇?还是监守自盗?行政部门迄今说不清楚。
其实,政治侦防和违反个资的问题可不只是国内问题。毕竟,隐私权是民主体制的基本人权。以欧盟GDPR为例,该法第83条就规定,各监督单位要确保GDPR的处罚有效且足以遏止相关犯罪行为,以确保民众的隐私权。
再以美国为例,几年前脸书才因「脸部辨识」技术涉及侵害脸书用户之权利,而以6亿5000万美元和解在案。前一阵子更因AI之广泛使用,而要求政治人物使用AI时必须要明确标示。凡此在在显示,个资保护之必要性,以及政治人物不该成为假讯息的制造机,也必须对人民负责。
身处全球化的今日世界,执政党和行政官员就算不能以身作则,最起码也该尊重隐私权,以避免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不尊重人权的专制体制,而有损我们的国际形象和跨国交易。台湾身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理应体现民主价值与真谛,并务实遵守相关法制。就别再轻轻带过、遮掩不法了!(作者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