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谎称花3百万帮下架不雅照 借机敲诈50万结局逆转反赔10万元

女子遭合成不雅照,曾姓男子自称可以帮忙处理,却要50万处理费,但也无法提出证据,法院依诈欺取财、恐吓取财未遂等罪判刑。(达志影像)

何姓女子被人合成不雅照散播于网路上,曾姓男子知道后,自称可以帮忙「乔」下照片,事后却向何女索要50万元处理费,何女先付5万元后,曾男继续追讨剩下45万元,还恐吓「我跟你玩」,吓得何女报警,曾男最终掏出10万元和解,法院依诈欺取财、恐吓取财未遂等罪,合并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指出,34岁的曾姓男子于2020年1月期间,在线上游戏结识何姓女子,得知何女被合成不雅照散布于网路,他自称有管道可以处理,还可以帮忙打点警察,请警察吃饭、找黑牌律师帮忙上法院,且已经找到散布不雅照的人,并向对方购买不雅照片,亲眼看对方删除照片。

他再传送不雅照片资料夹给何女,佯称透过查询发现她有遭针孔偷拍不雅照,且照片已经流传到网路上,他花了300万检举、下架,要求何女支付50万元处理费用,心急的何女先汇了5万元给他,但因为多次请曾男提供散布不雅照的藏镜人,但曾男却以各种理由托辞,才发现自己受骗。

发现谎言被戳破后,曾男改向何女恫称:「明天中午没收到钱,我就把所有对话先po上网,看谁对!最初到现在的都会」、「玩?我跟你玩!」等语,要胁何女支付45万元,何女心生畏惧因而报警处理,在警方指示下双方约好见面交付钱,一旁埋伏员警看到曾男出现后立刻上前逮捕。

检警侦查时,曾男无法提出购买到何女的不雅照片,请律师等证据,且2人仅为手游认识的朋友,纵为交情甚笃且相交数10年朋友,也未必能拿出300万元帮助对方,难想像曾男愿意拿出300万元买回不雅照片,却只索要50万,因此依恐吓取财等罪起诉他。

高雄法院审理时,曾男坦承犯行,掏出10万元和何女达成和解,因此依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3月,又犯恐吓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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