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失控!狂叫情敌「表弟」 顶大男研究员被敲头怒告

已婚张男与大学实验室同事林女2021年底因感情纠纷在夜市起争执,情敌郑姓男友见状怒拿安全帽攻击对方头部,法官依伤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张男与某国立大学实验室同事林女发生感情纠纷,两人2021年底在夜市起争执,遭情敌郑男持安全帽攻击,验伤怒告。郑辩称,张长期跟踪、骚扰女友,他仅争执、未动手;法官勘验警方现场密录影像发现,郑向警说明,他「会动手」是因张呛与林「每次见面都嘿咻」,还狂叫他「表弟」。法官依伤害罪判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张已婚、并生育子女。他指控,与林在中央研究院工作时认识,两人是婚外情,2021年12月30日晚间10时许在忠孝夜市发生争执,郑骑机车到场,不但对他叫嚣,还呛「她已经跟我住在一起了,你是要怎样」,拿安全帽就攻击他后脑勺,虽林制止,仍连续攻击。张当天深夜到医院验伤,诊断结果为「头部部位钝伤」。

郑否认动手伤人,指控张长期恐吓他及女友,常趁她落单时骚扰,他见状阻止,将她拉开,不记得有打人,可能是为救人而发生肢体接触。

林女作证时,否认与张交往,两人只是研究伙伴,案发时,张对她强抱、强吻,郑到场将她拉离保护,张就挑衅。对于郑是否持安全帽攻击?她回应,「可能有发生肢体接触」、「可能安全帽有挥碰到张」等语,言词闪烁。

为还原现场,法官勘验警方在现场密录器影像。郑当时向员警说明,「刚刚我为什么会打他,因为他从头到尾都说,他跟我女朋友发生关系,与每次见面都做爱」,「他就说表弟、表弟、表弟,就是希望我一直打他」,「我觉得我当下会动手,我很怕他对我女朋友做什么事」等语。

法官认为,郑被叫「表弟」,已心中不快,见张与女友争执,不满情绪高涨,才拿安全帽攻击。郑对于张长期跟踪、骚扰女友,不寻求法律救济,竟持安全帽攻击,显然不足以立即阻止或终结侵害,且侵害法益并非迫在眉睫,不符「正当防卫」及「误想防卫」要件。

法官以郑否认犯行,未见悔意,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伤害罪派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