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全面纳管 高市警交通大队长扮「投资老师」宣导

记者吴世龙/高雄报导

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公关室共同策划拍摄宣导影片,由大队长黄元民扮演投资老师,提醒用路人骑乘微电车注意事项。微电车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全面纳入管理,所有车主需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程序并投保强制险,才可合法上路骑乘。

▲微电车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全面纳入管理,所有车主需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程序并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图/记者吴世龙翻摄)

黄元民大队长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便利性高,越来越多人使用当代步工具,请各位驾驶朋友骑乘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他也提醒,车主应尽速完成挂牌程序以免受罚。113年11月30日起如仍未领用牌照行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第1项1款规定,处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此外,其他常见违规行为也将加强取缔,如骑乘未戴安全帽,可依同条例第73条4项规定,处驾驶人300元罚锾;微电车载人,可依同条例第76-1条1项1款规定,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驾驶人未满14岁,可依同条例条例第72-2条第1项规定,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黄元民最后提醒,投资理财可能有赚有赔,但骑乘未悬挂号牌的微电车,结局一定是血本无归,因此请把握最后时间完成挂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