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二轮车全面纳管挂牌上路 东港警加强宣导换牌规范

▲东港警分局提供民众相关申请微型电动二轮车表单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有鉴于辖区内许多民众仍不清楚微型电动二轮车的领牌流程及相关更换牌照资讯,东港警分局加强对民众宣导至监理机关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并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等规定,并提供民众相关申请表单,以利车主尽速完成微电车挂牌。

东港警分局强调,为了提升交通安全并规范微型电动二轮车的使用,自民国111年11月30日起,旧称为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正式纳管,依规定应于今(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挂牌,车辆出厂须经检测及型式审验合格后,在监理单位办理实车查核及登记领用悬挂号牌并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后才能上路,未依规定领牌者,最高可处以3600元罚锾,并禁止行驶、车辆移置保管,且骑乘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为强化对微型电动二轮车的管理,保障骑士及行人的安全。

目前已在使用中的微电车,民众可持车主身分证明文件、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如有遗失得以切结方式办理)、有效期间30日以上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资料等文件及规费450元(号牌300元、行照150元)至各公路监理所站办理实车查核合格后登记领牌照。

东港警分局长高志正表示,提醒民众应尽速办理微型电动二轮车辆挂牌,并遵守微电车相关规定,如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情事,轻则违规受罚,重则可能造成交通事故,透过警方法令宣导及执法,能让民众熟悉法令及规定,保护市民朋友的用路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