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生活环境品质 桃还开罚61件违反公告时段施工

桃园市环保局于18日办理「113年桃园市营建工程环保防制宣导说明会」。(桃园市环保局提供)

营建工程施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常引起市民抱怨及陈情,桃园市环保局于去年11月至今已有61件因违反公告时段施工而受处分。桃园市环保局于18日办理「113年桃园市营建工程环保防制宣导说明会」,加强桃园市辖内各相关单位及特别是多次被陈情造成环境污染之营建厂。

环保局指出,为维护生活环境品质,已于去年11月1日修正「桃园市噪音管制区内不得从事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之行为及其时间、地区或场所」公告事项,禁止营建工程于平日晚上10点到隔日早上8点、例假日晚上6点到早上8点及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使用手持工具或动力机械产生噪音,违反者依噪音管制法第23条规定,按次处罚,处罚金额由新台币3000元起,逐次递增至罚锾最高额3万元止,于夜间时段加倍处罚。经统计,于修正公告后至今年3月止,已有61件因违反公告时段而受处分,环保局呼吁工程厂商应加强自主管理及恪守规范,保障建筑安全外,也要维护邻里安宁与生活品质,为民众打造一个更舒适干净居住环境。

环保局说,会议中强调噪音行为法、营建工地迳流废水及事业废弃物管理等规范事项,也宣导「加强公共工程空气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点」、「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特别在噪音及空气污染的部分,环保局建议营建单位于规画设计阶段,应将相关防制设施项目及图说、经费明细自主检查表单等纳入契约文件,以建立营建业主、监造及营造单位的自主管理制度。

环保局表示,本市营建工程施作对周遭环境的影响,有赖各单位从源头进行努力,并于各阶段加强管理以确切落实相关防制作为,以免触犯环保法规而受罚。倘民众发现有营建工地产生噪音、迳流废水及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的情形,拨打0800-066666环保公害陈情专线或1999市民服务专线,环保局将立即派员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