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20年省逾24亿公帑 新北垃圾焚化厂促参案夺金擘奖双料奖
新北市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首创以促参方式委托整建营运,图为树林焚化厂。(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第21届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简称:促参)金擘奖结果出炉,新北市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首创以促参方式委托整建营运,在引进民间资金、新颖技术、提升整体营运效能,在投资效益方面,相较原有采购契约,机关需支付的垃圾处理费由每公吨300至400元降至0元,未来20年间,将可节省约24亿3170万元,荣获政府团队优等奖与创新奖。
环保局长程大维表示,新北市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整建营运转移案为全国第一例以促参方式办理整建之焚化厂,并首创两厂合一办理招商,自2016年完成招商后,陆续办理移交接管经验交流会、整建成果交流会,同时开放新店与树林厂域与高雄、屏东、台东等县市现勘交流,为国内其他县市的垃圾焚化厂后续营运招商学习对象。
环保局说明,新北市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整建营运转移案,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多项全国首创措施,包括采用可去除戴奥辛之触媒滤袋,有效破坏戴奥辛生成;以干式钠系除酸方式降低飞灰产生量,飞灰减量率达25至27%以上;整体更换气冷式冷凝器及变频器,使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发电效率提升15%。
在投资效益方面,相较原有采购契约,机关需支付的垃圾处理费由每公吨300至400元降至0元,未来20年间,将可节省约24亿3170万元,且整建后可提升废弃物处理量能,使得发电量提升,可增加在地回馈收益,实质回馈民众包括水电补助、健保补助、紧急救难、公共设施修缮及兴建等。
环保局强调,新北市新店、树林垃圾焚化厂整建营运转移案除达到兼顾经济、环保、技术等目标,将邻避设施友善连结在地环境,提升周边民众生活品质外,亦可符合促参精神,创造机关、民间机构及民众三赢,共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