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焚化厂里民回馈金 每公吨垃圾增加100元
台北市环保局22日表示,市议会三读通过「台北市垃圾焚化厂回馈地方自治条例」修正案,未来焚化厂回馈给周遭里民的回馈金,每公吨垃圾从新台币200元增加为300元,并取消过去限制回馈金用于工程、设备(资本门)的比例不得低于40%的规定,让回馈金的使用更具弹性。
环保局指出,现行回馈标准已经实施超过15年,当地居民与民意机关屡提出提高回馈金的诉求,经审慎评估后,议会22日通过增加售电及代处理垃圾收入回馈,每公吨增加100元回馈金,将直接回馈地区里民,由相关地区里办公处提出回馈方式,经环保局审核后办理。
环保局说明,为强化公开透明,在修正案也规定回馈金的使用,需要在环保局的网站公开,并于里办公处公告栏公布30日,而民众也可以向「垃圾焚化厂回馈经费管理委员会」或是区公所查阅。环保局近日将至各相关区里说明执行方式及建议可回馈的方式,以加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