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獵捕綠鬣蜥經費用罄 南市府行文禁捕惹議

台南市政府农业局今天证实,因经费用罄,南市今年猎捕绿鬣蜥契约终止,且已行文委外签约厂商,未经许可不得猎捕,擅自捕捉者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分。图为台南市绿鬣蜥通报捕捉照示意图。图/南市农业局提供

绿鬣蜥泛滥,台南市政府农业局今天证实,因经费用罄,南市今年猎捕绿鬣蜥契约终止,且已行文委外签约厂商,未经许可不得猎捕,擅自捕捉者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分。

台湾基进台南市议员李宗霖今天揭露近日网传农业局公文提及因预算用罄契约已终止,相关人员未经农业局许可,禁止捕捉绿鬣蜥,擅自捕捉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处分。市府作为引起网友哗然。

李宗霖表示,农业局编列绿鬣蜥相关预算不足,不能动支第二预备金支应吗?何况农业局行文禁止有证照猎人不能捕捉,「难道局长要自己抓吗」。绿鬣蜥可能在空窗期大量繁殖扩散,造成更大生态浩劫与农业灾损,农业局为何未纳入考量。

李宗霖要求农业局提出绿鬣蜥防治配套措施,不是以一纸公文禁止猎人捕捉,甚至处罚专业执行人员,市府也应尽速检讨政策和预算支应遏止绿鬣蜥扩散。

农业局也向中央社记者证实,11月上旬行文猎捕绿鬣蜥签约厂商,终止契约及禁捕绿鬣蜥,主因是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今年补助猎捕绿鬣蜥经费220万元已用罄。10月8日委外移除契约到期后,立即动用第二预备金再度办理绿鬣蜥移除发包事宜。

农业局表示,今年截至9月17日委外签约厂商已猎捕1万705头绿鬣蜥,由于经费用磬,担心「努力赶不上繁殖力」,为使持续猎捕不中断,签办动用第二预备金新台币100万元,昨天招标却流标,将择期再开标。

至于绿鬣蜥公文引发议论,农业局澄清,绿鬣蜥是农业部109年公告「须移除外来物种」,南市府遵循中央规范移除控制,发文目的是提醒「但捕抓移除仍须遵循相关规范以免触法」。

依农业局解释,林保署110年颁布「外来入侵种绿鬣蜥移除指引」规定,凡进行绿鬣蜥移除人员,均需经教育训练通过后,报名加入地方政府移除团队,始得执行移除作业。另外,绿鬣蜥属野生动物,依现行法令规范,即使经过训练专业人士,仍须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7条第1项」规定,先向地方主管机关、受托机关或团体申请核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