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危机敏 军事迷拍战机起降 不触法

立法院会18日三读通过《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针对军事迷拍摄战机起降,在未危害机敏安全,且非禁止范围内可拍摄。(本报资料照片)

军事迷密切关注的《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立法院18日三读通过,条文明定,若未经许可,于军事营区内从事测量、录影、摄影、描绘、记述或其他侦察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营区外从事上述行为,足生损害于军事营区安全,最重可处15万元罚锾,但军事迷拍摄战机起降,若未危害机敏安全,就不在此限。

去年8月发生大陆民用无人机闯入金门大胆岛,对着军事岗哨拍摄后,国防部即草拟该条例草案,行政院9月通过、立法院于11月火速完成初审,引发外界质疑,是否扩大解释国防机密,特别是以后国军在营区外演习,如果拍照是否触法?

对于各界疑虑,国防部说,军事迷拍摄战机起降之行为,如未危害军事机敏安全,非本条例禁止范围。国防部长邱国正曾表示,一般航空迷拍摄,不会干预,但若针对某种机型,一直用镜头聚焦,这种行为就是侦察。

三读条文明确定义,军事营区是指重要军事设施或军事机关之驻地;另经军事机关通报管制之军事演习或军事训练场域,于演习或训练期间,视为军事营区;国安局及中科院也视为军事机关。据指出,全国军事营区达上千个。

针对无人机近年侵扰军事营区,三读条文明定,指挥官、值勤军官、士官及卫哨兵值勤军营安全勤务,遇到有遥控无人机或其他无人飞行物体飞越军营,有危害国防或军事设施或机密资讯之虞,得使用器械,必要时,得使用武器。

在罚则方面,三读条文规范,民众若未经许可进入军营者,可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未经军事机关许可,携带录影、摄影器材、观测器、枪砲、弹药、刀械或其他妨害军营安全的物品进入军事营区,经劝告交付保管而拒不听从者,废止其进入许可,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意图危害国家或军事安全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0万元以下罚金,致酿成灾害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