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药案 不实言论非故意 法院不罚赖清德、戴玮姗

板桥幼儿园喂药案,立法委员王鸿薇(左)曾陪同板桥幼儿园女老师(右),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新北市议员戴玮姗等人涉嫌诽谤。(本报资料照片)

喧腾一时的新北市幼儿园「喂药案」,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及竞办发言人戴玮姗遭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认定戴的脸书文章虽有不实内容,但没有与赖共同散布谣言的故意行为,裁定2人不罚。可抗告。

侯办发言人柳采葳表示,法院直接认证戴的文章包含有不实内容。她也质疑,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在接到裁定书时,应在5天内提起抗告,但分局却毫无作为,警局是否有受到外在压力?赖清德竞总发言人陈世凯则表示,法院已裁定不罚,侯办还拿裁定书断章取义。

警方移送指出,6月14日戴女在她脸书发表文章内容为:「国民党不要转移焦点,喂药案侯友宜就是行政怠惰,有包庇之嫌」,这些内容经脸书屏蔽为「不实资讯、已经过独立查证机构审查」。

新北市议员吕家恺到分局报案,告发赖清德指挥戴玮姗的发文,内容提及「药物浓度检测结果高达64,证明就是有被喂食巴比妥」,戴的文章经台湾事实查核中心认定为不实资讯。

警方认为,这些脸书文章已造成民众对幼教机构的信任崩溃,持续性的媒体及政论节目渲染,已严重造成大众恐慌,人心惶惶。

北院法官徐千惠审理认为,根据赖提出他另在公开发言时的逐字演说内容,其表述方式与戴不相同,也无提及任何今年4月27日送验报告的结果或相关意见,无法认定与戴的文章有何关系。

法官表示,赖及戴分别身居我国重要的政府官员及执政党政治人物,其任何发表,不论议题大小,自会对社会舆情及政策走向发生相当影响,但依卷内资料,均无从证明2人有何明知为不实事实,而故意散布于公众的行为。

法官指出,就算认为戴的脸书文章内容,确实有与真实不符情事,但她刊文之初已附上评论意见的来源依据,大众仍可透过其他方式将其虚伪不实的错误予以揭发更正,无法认定因此影响公共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