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邀请学生参与校内会议 北市11所高中职违法

根据《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学校应邀请学生出席「与学业、生活辅导、奖惩有关规章研订或影响其毕业条件之会议」。民进党台北市议员何孟桦27日揭露,北市68所高中职中,有11所未邀请学生参与校内会议。(本报资料照片)

根据《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学校应邀请学生出席「与学业、生活辅导、奖惩有关规章研订或影响其毕业条件之会议」。民进党台北市议员何孟桦27日揭露,北市68所高中职中,有11所未邀请学生参与校内会议,连最基本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遑论要落实校园民主。教育局回应,将函请校方于3月18日前修正会议设置要点,纳学生代表。

何孟桦表示,依《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学校应邀请学生出席「与学业、生活辅导、奖惩有关规章研订或影响其毕业条件之会议」,但北市68所高中职中,有11所高中职未依法促进学生参与校务决策,而这11所全都是私立学校,足见台北市校园中学生自治有极大的改善空间。

她指出,校务会议、学生辅导工作委员会、课程发展委员会、学生奖惩委员会、服装仪容委员会、防治校园霸凌因应小组及学生午餐供应委员会等,都算是在学校应该要邀请学生参与的会议范畴,她强调,若学校连最基本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遑论要落实校园民主。

何孟桦要求,教育局必须督导各校在112学年度第2学期内改善,并通盘检讨学生代表的数量、比例是否符合《高级中等教育法》、《高级中等学校校务会议组成及运作注意事项》等相关法令 。

教育局中教科长黄乔伟回复,将函请部分未依法邀请学生代表出席校内会议的私立高中职,于3月18日前修正相关会议设置要点纳入学生代表,并函复教育局,以维护学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