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4万2!马国男带3000万海洛因闯关 惨遭起诉求刑16年
▲马来西亚籍王姓男子今年5月间搭机来台,行李夹带第一级毒品海洛因6195.23公克,市值逾3000万元,当场被海关与航警人员查获。(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马来西亚籍王姓男子今年5月间搭乘华航班机来台,入境时海关人员检查行李察觉有异,在行李内夹藏油管内,查获第一级毒品海洛因,重量6195.23公克、市值逾3000万台币。桃检调查时,王男坦承为赚取5000令吉(折合台币35000元)铤而走险,检方侦结依运输一级毒品、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向法院量刑16年、并科罚金10万元,王男目前在押中。
检警调查,34岁马籍王姓男子于今年5月间,与绰号「阿辉」男子等人,谈妥以5000元马来西亚令吉,约台币3万5千元为报酬,由绰号「酷琪」指示王男,并于5月30日到马来西亚吉隆坡某饭店,取得内藏6195.23公克海洛因毒品的油管,藏放于行李内后,从吉隆坡机场搭乘华航班机飞抵桃园国际机场航班。
王男当晚9时许抵达桃园机场,入境检查行李时,海关人员透过X光检查行李中察觉王男行李有异,并通报桃园市调处人员到场,趁王男领取行李时当场开箱,果然查获行李箱内夹藏海洛因的油管,经量秤后净重为6195.23公克支海洛因,黑市市价格逾3000万台币。
桃检调查时,王坦承犯行不讳,辩称为赚取马来西亚令吉5000元酬劳才铤而走险,听从国际运毒集团安排协助运毒,事前已领取新台币约7000元报酬,事成后可领取5000令吉,折合台币35000元;检方侦结将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等罪嫌将王男起诉,检方并向法院具体求刑16年,并科罚金10万元。